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2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8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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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年9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7)。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7楼会议室
召集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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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
关事宜的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提名并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八)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虹科技”)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战略发展贡献力量,实现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拟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制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 9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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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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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 9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1、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及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认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审查已授出权益是否符合归属条件,办理已授出权益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7、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8、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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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协议;
9、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应遵照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10、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需要董事会办理的其他一切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为办理上述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聘用或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服务机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对董事会办理上述事宜的授权期限确定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且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上述授权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以上内容已经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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