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向集团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致行动人:鲁伟鼎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1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 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
况...............................................................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增持股份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1
四、最近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11
五、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
调整的后续计划..................................................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一、备查文件....................................................14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附表: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万向钱潮、上市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向集团 指 万向集团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鲁伟鼎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向万向集团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公司名称 万向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鲁伟鼎
注册资本 4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1934W
成立日期 1990年12月24日
企业性质 集体所有制
经营期限 1990年12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 0571-82832999
传真 0571-82833999
承包境外机电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
的劳务人员;从事电力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
有效期至2032年9月23日)。实业投资;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销售;锂
离子动力电池、旅游休闲电动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商用车及其
经营范围 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动车辆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
电池、太阳能产品的研发;电动车辆、汽车及零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与服务;国内贸易(含商用车、电池、太阳能产品的销售,
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姓名 鲁伟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12119710320****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否
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鲁伟鼎先生。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是否取区得的其居他留国权家或地
1 鲁伟鼎 董事长、CEO 中国 否
2 管大源 董事 中国 否
3 倪频 董事 中国 是
4 陈军 董事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万向集团直接持有万向钱潮56.51%股份,鲁伟鼎先生直接持有万向钱潮0.26%股份。万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鲁伟鼎先生,根据《收购管理办法》,万向集团及鲁伟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向钱潮56.77%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关系如下图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向钱潮2,113,434,626股股份,占万向钱潮总股数的63.97%,其中信息披露人万向集团持有万向钱潮2,106,401,277股股份,占万向钱潮总股数的63.76%,一致行动人鲁伟鼎先生持有万向钱潮7,033,349股股份,占万向钱潮总股数的0.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向集团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持有/控制方式 持股比例
顺发恒业 000631 直接控制 61.33%
天赐材料 002709 间接持有 5.16%
除万向钱潮及上表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外,万向集团未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鲁伟鼎先生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持有/控制方式 持股比例
万向德农 600371 间接控制 48.76%
顺发恒业 000631 间接控制 61.33%
承德露露 000848 间接控制 40.68%
普星能量 00090.HK 间接控制 65.42%
航民股份 600987 间接持有 11.11%
天赐材料 002709 间接持有 5.16%
除万向钱潮及上表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外,鲁伟鼎先生未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1、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期间,万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发行人股份占总股本4.98%,增持完成后,万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6.51%股份,其中万向集团持有公司56.5019%股份,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0066%股份。2018年12月6日,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万向钱潮0.0066%股份协议转让给万向集团。
2、2020年9月17日,万向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万向钱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目的是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结构,提升盈利水平,增强业务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市公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人万向集团在2017年4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前,持有万向钱潮1,182,231,265股,持股比例51.53%。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12月6日期间,万向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受让一致行动人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转让股票的方式增持了万向钱潮股份,增持比例 4.98%,增持完成后,万向集团持有公司56.51%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向集团持有万向钱潮2,106,401,277股,持股比例63.76%,合计增持发行人12.23%的股份,仍为万向钱潮控股股东。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股份
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期间,万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发行人股份 4.98%,增持完成后,万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6.51%股份,其中万向集团持有公司56.5019%股份,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0066%股份。2018年12月6日,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万向钱潮0.0066%股份协议转让给万向集团。
针对上述股份增持情况,发行人分别于2017年5月12日、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7日、2017年9月27日、2018年4月28日公告了万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035、2017-041、2017-042、2017-046、2017-062、2018-015。
(二)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增持股份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0号)核准,万向集团全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550,631,890 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万向集团持有万向钱潮的股份增加至2,106,401,277股,持股比例增至63.76%。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550,631,890 16.67%
万向集团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55,769,387 56.51% 1,555,769,387 47.09%
公司
合 计 1,555,769,387 56.51% 2,106,401,277 63.76%
万向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增持股份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万向集团公司与万向集团于2020年1月10日签订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与万向集团公司关于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认购人:万向集团公司
发行人: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年1月10日
2、认购金额、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
(1)认购金额:万向集团同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0亿元。
(2)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3)支付方式:认购人在发行人发出缴款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认购股份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取得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限。前款限售期满后,认购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合同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认购人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批准认购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认购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认购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述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向集团持有万向钱潮 2,106,401,277 股股份,其中550,631,890股为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向集团持有万向钱潮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四、最近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24个月内,万向钱潮与万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租赁、担保等交易,具体内容已在万向钱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
五、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向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安排。若未来发生其他安排,万向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万向钱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万向钱潮行政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万向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鲁伟鼎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 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 0005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万向集团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技浙江术开省发杭区州市萧山经济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是? 否? 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 是? (2个) 否□
市公司持股5%以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股票数种类量::人1,5民55币,7普69通,3股87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56.51%
行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变股动比数量例::2,1076.2,450%1,277股
比例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信息披露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涉及)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否? 不适用?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万向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鲁伟鼎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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