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贴的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10日期间,累计收到财政补贴共1,595,154.42元,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获得补贴单位 补贴金额(元) 补贴发放主体 补贴类型
150,000.00 龙口市财政局
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与收益相关
308,159.98 龙口市税务局
2 龙口市恒通汽车租赁有限 3,171.52 龙口市税务局 与收益相关
公司
3 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 29,877.12 龙口市税务局 与收益相关
4 广西华恒通能源科技有限 100,000.00 北海市商务局 与收益相关
公司
5 济南恒耀风险管理咨询有 3,645.80 济南市税务局 与收益相关
限公司
6 一点科技有限公司 1,000,300.00 龙口市财政局 与收益相关
以上政府补贴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二、政府补贴的类型及其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与收益相关,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