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股票代码:3005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徐海江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方大大厦6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名称: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力培训中心办公楼408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徐海江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长春京达、京达投资 指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金冠股份、上市公司、 指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 指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使得信息
份转让、本次交易 披露义务人持股总比例降低到公司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徐海江
姓名 徐海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曾用名 无
身份证号码 220125********0033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方大大厦603室
其他国家居留权 无
(二)长春京达(一致行动人)
企业名称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2-05-1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海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12593368926G
注册地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力培训中心办公
楼408室
经营范围 投资理财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春京达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徐海江 25.94%
2 徐海峰 6.49%
3 丁晓明 3.89%
4 张本山 3.89%
5 钟占林 2.59%
6 何平 2.59%
7 于洪卫 2.59%
8 王刚 2.59%
9 李一松 2.59%
10 侯大艳 2.59%
11 徐志明 2.59%
12 李晓芳 2.59%
13 其他26位小股东 39.07%
合计 100.00%
徐海江先生持有长春京达25.94%的股权并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长春京达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徐海江先生已于2019年1月18日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在公司不担任任何职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等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自身资金需求。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0年 3月 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4)。预披露公告之日徐海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362,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67%),京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792,73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3%),徐海江先生与京达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155,52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0.10%)。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计划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2,973,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00%。
本次减持后,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3,777,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2,763,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2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3,777,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0年7月1日 4 8,980,000 1.017%
竞价交易 2020年9月25日 5.82 4,904,400 0.555%
徐海江
竞价交易 2020年9月28日 6.08 3,924,374 0.444%
大宗交易 2020年9月30日 5.51 11,177,000 1.266%
京达投资 — — — — —
合计: 28,985,774 3.28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股数 68,970,697 7.81% 39,984,923 4.53%
其中:无限
徐海江 售流通股 68,970,697 7.81% 39,984,923 4.53%
限售流通股 0 0.00% 0 0.00%
合计持股数 3,792,733 0.43% 3,792,733 0.43%
其中:无限
京达投资 售流通股 3,792,733 0.43% 3,792,733 0.43%
限售流通股 0 0.00% 0 0.00%
合计持股数 72,763,430 8.24% 43,777,656 4.96%
其中:无限
合计 售流通股 72,763,430 8.24% 43,777,656 4.96%
限售流通股 0 0.00% 0 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3,777,656股,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处于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 (股) 股本比例
竞价交易 2020年4月17日 5.3 30,000 0.003%
竞价交易 2020年6月16日 4.673 8,767,642 0.993%
竞价交易 2020年6月18日 4.57 31,149 0.004%
大宗交易 2020年6月19日 4.15 4,970,000 0.563%
徐海江 大宗交易 2020年6月24日 4 2,593,300 0.294%
大宗交易 2020年7月1日 4 8,980,000 1.017%
竞价交易 2020年9月25日 5.82 4,904,400 0.555%
竞价交易 2020年9月28日 6.08 3,924,374 0.444%
大宗交易 2020年9月30日 5.51 11,177,000 1.266%
京达投资 — — — —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报告书及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主要办公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海江
签名:
日期:2020年10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名:
徐海江
日期:2020年10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
称 公司 在地 发区延寿路4号
股票简称 金冠股份 股票代码 300510
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方
信息披露义 徐海江、长春市京达投资 务人联系地 大大厦603室、长春市双阳
务人名称 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址 经济开发区劳动力培训中
心办公楼408室
拥有权益的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 有■无□
股份数量变 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是□否■ 务人是否为 是□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
选) 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72,763,430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8.24%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28,985,774股
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43,777,656股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3.282%
变动后持股比例:4.96%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是□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 是■否□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海江
签名:
日期:2020年10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名:
徐海江
日期:2020年10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