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0-046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江山先生、林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9%,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5%。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8%,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62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山先生和林海先生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10月3日期间,江山先生和林海先生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3、江山先生和林海先生将根据市场、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江山先生和林海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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