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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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7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10日在公司A座22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9月15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赖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张清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提名赖波和张清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此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0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赖波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2年9月至2017年3月任新余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3月至今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赖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清平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注册建造师。2015年3月至2020年5月任新余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深圳新能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清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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