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0-00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30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拟提名蒋林波、汤旸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