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兔宝宝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兔宝宝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步参与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王键先生、谢新先生和冯伟平先生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不存在有表决权的监事,因而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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