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信环境技术合作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与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合资成立中信汇鸿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汇鸿”)。其中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有49%股权。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对外投资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中信汇鸿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股东未实际缴纳出资。经中信汇鸿股东双方协商,决定对该公司进行注销处理。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汇鸿的通知,其已收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中信汇鸿注销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中信汇鸿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且公司未对中信汇鸿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中信汇鸿的注销不影响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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