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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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20-114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启源”)计划在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4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节能环保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环装备”)股份不超过8,544,881股(占中环装备总股本
    
    比例1.99999999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受上述减持时间及减持数量限制,中国启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求择机
    
    进行减持。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及关系
    
    股东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企业,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企业合计持有中环装备38.24%股份。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启源持股55,582,265股,占中环装备总股本13.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启源为减少资金压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计划在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4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环装备股份不超过8,544,881股(占中环装备总股本比例1.99999999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受上述减持时间及减持数量限制,中国启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求择机进行减持。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中环装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如果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则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如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则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若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启源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以下所述“启源装备”为“中环装备”原证券简称)
    
    1、2010年11月,启源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为本次发行前股东,中国启源(原名“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承诺:自启源装备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启源装备股份,也不由启源装备回购该部分股份。
    
    该项承诺已于2013年11月12日履行完毕,该承诺履行期间,中国启源未出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况。本次中国启源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况。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启源装备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中,中国启源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承诺持有的启源装备的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如中国证监会对以上锁定期有特别要求的,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执行。以上锁定期满后,有关解锁事宜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股份由于启源装备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规定。中国启源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中国启源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启源装备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国启源将向启源装备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该项承诺已于2017年11月30日履行完毕,该承诺履行期间,中国启源未出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况。本次中国启源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启源在中环装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原“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99.18%股权的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如果中国启源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以上锁定期满后,有关解锁事宜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该项承诺已于2020年1月21日履行完毕,该承诺履行期间,中国启源未出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况。本次中国启源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国启源将根据市场情况、中环装备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中国启源与中环装备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中环装备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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