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湘财股份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的说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湖集团持有的大智慧298,155,000股(占大智慧总股本的1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预估方法和预估目的的相关性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其自身及各自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等,除业务关系外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相关评估工作的独立性。
    
    上述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根据评估结果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且不低于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日大智慧股票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湘财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