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
查意见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湖集团持有的大智慧298,155,000股(占大智慧总股本的1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文)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
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
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
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2020年8月15日披露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既关联交易预案》。预案披露前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600095.SH)股价涨跌幅情况、同期上证综指(000001.SH)及证监会金融业指数(883027.WI)涨跌幅情况如下:
公司(600095.SH)收 上证综指 证监会金融业指数
日期 盘价 (000001.SH)收(883027.WI)收盘
盘
公司(600095.SH)收 上证综指 证监会金融业指数
日期 盘价 (000001.SH)收(883027.WI)收盘
盘
披露前第20个交易日(2020 13.58 3,314.15 5,728.22
年7月20日)
披露前第1个交易日(2020年 15.01 3,360.10 5,635.33
8月14日)
涨跌幅 10.53% 1.39% -1.62%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9.14%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12.15%
涨跌幅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 10.53%,剔除同期上证综指和证监会金融业指数变动的影响,波动幅度分别为9.14%和12.15%,公司股价在预案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在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彭强 汤宁
项目协办人:
姚召五 盖鑫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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