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8月 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123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
    
    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根据深交所的审核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前述《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修订,对有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二次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回复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8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瑞丰光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