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大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实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董事会制订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订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是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必要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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