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关于子公司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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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43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本次与相关政府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是基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未来进行投资扩产,该事项的实施存在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镇江公司投资扩产投资额较大,在资金筹集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投资扩产的实施产生影响。
    
    3.镇江公司投资扩产尚需履行董事会等决策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在镇江公司完成投资扩产准备工作及履行完毕必要的决策程序之后,将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镇江公司投资扩产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视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太阳能科技公司与相关政府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签署协议的概况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所属镇江公司正在筹划年产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4.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1.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针对一期项目投资地址选择,镇江公司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对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1.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达成一致,并于近日由镇江公司股东太阳能科技公司与两地政府分别签署了意向性合作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太阳能科技公司签署的意向性合作协议
    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政府机关(内设机构)
        住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0号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政府机构,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2.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政府机关(内设机构)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政府机构,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意向性合作协议
        在取得太阳能科技公司决策机关的审核同意后,镇江公司在高邮市注册成立
    项目公司,规划投资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其中一期实现年产PERC
    电池6.5GW。高邮经济开发区对镇江公司在项目用地用房、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
    给予支持,并在其他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2.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意向性合作协议
        在取得太阳能科技公司决策机关的审核同意后,以镇江公司为主体在镇江经
    济技术开发区(镇江公司现厂址所在地)规划投资年产4.5GW高效太阳能组件智
    能制造项目,其中一期规划年产1.5GW高效太阳能组件。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
    府给予电费补贴、研发生产补贴等,并根据镇江公司新增销售收入及地方贡献,
    视后续项目实施情况,给予贡献奖励等产业扶持。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需求
    日益增加。本次投资扩产实施之后,镇江公司每年将新增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
    和1.5GW高效组件产能,将提升产品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收益预计产生积
    极影响。
        2.与政府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协议双方属于平等互惠合作关系,不会对公
    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3.镇江公司投资扩产将顺应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在采用当前行业成熟产业
    技术的同时,也将充分考虑未来新型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预留后续扩产或技改空
    间。镇江公司未来实施投资扩产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提高市场份额,
    助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1.太阳能科技公司本次与相关政府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是基于镇江公司未来进行投资扩产,该事项的实施存在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镇江公司投资扩产投资额较大,在资金筹集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投资扩产的实施产生影响。
    
    3.镇江公司投资扩产尚需履行董事会等决策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在镇江公司完成投资扩产准备工作及履行完毕必要的决策程序之后,将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镇江公司投资扩产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视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太阳能科技公司签署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1.2019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司与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及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能源互联网、光伏系统、储能及综合能源服务、区块链技术等领域(但不限于以上领域)内开展全方位的合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方正在研讨区块链在光伏系统中应用技术相关课题及方案。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3.备查文件:太阳能科技公司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高邮市招商项目合作协议》,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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