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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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0-079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6号)核准,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139,393股,发行价格为11.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5,959,989.1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88,318.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5,471,670.7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0162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美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置信息”)、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0年9月23日,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存放金额(元)
     上海美置信息   终端信息安全升级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201013301235763                 0
     技术有限公司    、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一: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上海美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甲方一全资子公司)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
    
    甲方二为甲方一全资子公司,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甲方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甲方二(即甲方一全资子公司)实施。
    
    (二)协议主要条款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201013301235763,截至2020年9月23日,专户余额为0元。甲方承诺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终端信息安全升级项目、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夏俊峰、牟晶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与该协议签章处一致的丙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加盖与该协议签章处一致的丙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通过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11、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优视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签署软件开发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通过美置信息与优视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视科技”)签署《软件开发服务协议》,委托优视科技为公司开发美年信息终端安全及数据安全升级项目相关软件系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优视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签署软件开发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本次增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终端信息安全升级项目、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美置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美置信息、华泰联合及中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0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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