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对《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或军方审定价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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