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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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贺靖策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职业品德和知识技能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贺靖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黄瑶女士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黄瑶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戴奉祥、孟鸿、张晓凌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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