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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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93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于 2020年 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报文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 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向董事会确定的14名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39,789,97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4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月 3 日、2020年 6月23 日、2020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22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 2020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3.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28号)。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二、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鉴于公司自2020年二季度以来盈利大幅增长,银行融资渠道逐渐恢复,剥离非矿资产进展顺利,公司资金压力已得到有效缓解;同时考虑目前相关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文件。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报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申请撤回申报文件后,公司不再对反馈通知书所涉问题进行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过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报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的变化等多方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的变化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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