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调整下属融资租赁公司交易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调整下属融资租赁公司交易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融资租赁方案仅为解除部分担保措施,有利于推动关联方晋州市桑德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与当地政府实施股权合作加快租金回收并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此业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出具以上事前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签字页)独立董事:
廖良汉 刘俊海 周 琪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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