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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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0-06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8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2017年10月成立以来,三年任期即将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高小离、王琦、熊运鸿、王伟、吴光跃、王伟(财务总监)共6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2017年10月成立以来,三年任期即将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张海鹰、李燕、李春升3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需经深证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公司一层101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9月25日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小离,男,53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高小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8,86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8%,与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琦,男,55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王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5,498,6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与高小离先生、熊运鸿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熊运鸿,男,54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熊运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848,7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0%,与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伟,男,43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销售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97,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光跃,男,40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卫星应用产品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光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伟,男,48岁,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山东亿盛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亿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执行总裁,2018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下述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海鹰,男,49岁,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来一直在通辽牧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张海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李燕,女,63岁,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中央财经大学担任教师。
    
    李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李春升,男,57岁,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教师。
    
    李春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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