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0-03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6号沈阳芯源微电子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4,630,6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4,630,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5.036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036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4,630,400 99.9996 200 0.0004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4,630,400 99.9996 200 0.0004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4,630,400 99.9996 200 0.0004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 公 司 4,415 99.9954 200 0.0046 0 0.0000
<2020年限制性 ,150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关 于 公 司 4,415 99.9954 200 0.0046 0 0.0000
<2020年限制性 ,150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 4,415 99.9954 200 0.0046 0 0.0000
司股东大会授 ,150
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海洋、刘永超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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