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年10月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8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年9月 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入会场参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2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
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2日
至2020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
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1,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17,92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2,075.4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7日 出 具《北 京 莱 伯 泰 科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编 号XYZH/2020BJA2075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7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拟对《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情况、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经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1 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通股1,700万股,于2020年9月2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5,000万元。 6,7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3 【6,700】万股,均为普通股。 6,700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公司2020年的资金安排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额募集资金 4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1,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17,924.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2,075.4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0BJA20751)。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序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万元)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第1年 第2年
分析检测智能
京顺义发改 顺环保审字
化联用系统生
1 18,890.44 18,890.44 3,007.24 15,883.21 (备) [2019]0097
产线升级改造
[2019]88号 号
项目
京顺义发改 顺环保审字
实验分析仪器
2 7,433.71 7,433.71 2,741.09 4,692.62 (备) [2019]0098
耗材生产项目
[2019]87号 号
京顺义发改 顺环保审字
研发中心建设
3 9,629.70 9,629.70 4,904.63 4,725.07 (备) [2019]0099
项目
[2019]89号 号
合计 35,953.85 35,953.85 10,652.96 25,300.90 - -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14,943,575.47元。结合公司2020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430.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7%。
四、公司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无异议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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