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其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所持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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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6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其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所持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化工”),与其全资子公司遂昌县润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物资”)于2020年9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盾安化工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8,48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8%股份转让予润和物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其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所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二、过户情况
    
    2020年9月25日,公司收到盾安化工、润和物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已于2020年9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后,润和物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0%变更为0.68%,盾安化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69%变更为8.01%。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盾安化工    108,480,000股     8.69%     100,000,000股     8.01%
       润和物资        ——         ——      8,480,000股      0.68%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润和物资为盾安化工下属全资子公司。盾安化工与润和物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协议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且变动比例不超过5%,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盾安化工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盾安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遂昌县润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715,796,397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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