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作出如下认可声明: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高冠江 刘文湖 董中浪 马一德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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