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新通联”或“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道威”)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衍庆”)持有的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坤衍庆”)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坤衍庆持有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道威”)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联道威将间接控制华坤道威51%的股权。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收购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6),就本次交易进行了首次披露。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公司股票本次交易披露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上证综指(代码:000001.SH)、包装印刷行业指数(代码:851421,申万行业分类指数)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根据万得资讯提供的交易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新通联股票价格 上证综指 包装印刷行业指数(申
(603011.SH)(元/股)(000001.SH)(点)万)(851421.SI)
交易披露前第21个交 8.39 2,999.28 2,412.50
易日(2019.09.19)
交易披露前第1个交易 9.13 2,940.92 2,358.95
日期 新通联股票价格 上证综指 包装印刷行业指数(申
(603011.SH)(元/股)(000001.SH)(点)万)(851421.SI)
日(2019.10.24)
涨跌幅 8.82% -1.95% -2.22%
偏离值 - 10.77% 11.04%
经核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披露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为8.82%,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即计算新通联与上证综指涨跌幅偏离值),上市公司前20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为 10.77%,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即计算新通联与包装印刷行业指数涨跌幅偏离值),上市公司前20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为11.04%,均低于累计涨跌幅20.00%的标准。因此,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00%,无异常波动情况,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建军 李荆金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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