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道威”)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衍庆”)持有的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坤衍庆”)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坤衍庆持有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道威”)51%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交易行为,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范围的交易。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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