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方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核查意见完全独立进行。
二、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提供。相关资料提供方已作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三、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四、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五、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相关专业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签章页)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4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