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096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4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1,587,740元(含),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4,075.51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不低于2,037.76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95)。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49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6.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927,669.32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0年9月24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21,082,818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0,270,70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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