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增加借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关联方增加借款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在进行了事前审核后,公司向关联方增加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资金需求压力,借款用途合理;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借款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增加借款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孙庆峰、张剑渝、马秀敏
2020年9月24日
(此页无正文,仅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向关联
方增加借款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庆峰 张剑渝 马秀敏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