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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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9:15至15:00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290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瑞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3,586,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71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6,811,0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775,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9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099,3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990,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1 :关于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3,478,240  99.9248%    108,000    0.0752%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6,991,362   99.3684%    108,000    0.6316%    0    0%
    
    
    审议结果:通过。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对手方中,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宏利”)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汇金”)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作为财务顾问,与渤海股份或指定方合作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泰达宏利、渤海汇金和渤海证券均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泰达控股为本提案的关联方,在本提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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