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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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作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在江苏省苏州市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有助于促进公司在心脑血管、结构性心脏病等介入治疗领域各板块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公司产业链及人才布局,不断加大公司在医疗器械产业的开拓布局力度,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完善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布局的重要
    
    举措,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论证,投资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关联交易及《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亿元在江苏省苏州
    
    市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从事:(1)结构性心脏病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
    
    产、销售;(2)智能制造研发平台、医用材料研发平台及介入医疗器械领域开发。
    
    独立董事:于长春、贺小勇、高岩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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