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力电梯的独立董事,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核查,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1月10日。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马建萍、韩坚、郭俊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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