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杨体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推荐杨体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杨体军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有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杨体军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素质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杨体军先生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杨体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刘瑞中 王珍军 刘淳 罗卓坚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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