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任万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材料认真核查,认为其均具备与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聘任万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页无正文,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榕) (王辉) (夏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