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0-12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8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电力”)系公司全资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支持日升电力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为日升电力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陈柳、吴瑛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双宇”)系公司全资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支持浙江双宇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为浙江双宇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陈柳、吴瑛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股权转让交易意向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8月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于2018年8月8日向延安必康支付了交易意向金38,000万元。
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对前述交易意向金的支付予以补充确认。同时,公司已就相关交易意向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提起诉讼并采取相关财产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方日升关于补充确认股权转让交易意向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陈柳、吴瑛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东方日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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