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0-138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和回购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在港子公司向丰宏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的意见
子公司武夷建筑有限公司、鸿愉有限公司和拓立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宏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总计不超过7800万港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年利率为5%。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借款利率与市场同期利率相近,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意见
1、公司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名。
5、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有效激励公司高管及核心骨干创新发展的动力,为公司未来长效发展不断做出贡献。
综上,该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1名人员因2019年度绩效考核未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等级,其第二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663万股按照授予价格与当时股票市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童建炫 雷云 陈金山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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