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公路北侧鹤洲工业区劲拓自动化工业厂区第八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何晴女士、独立董事吴易明先生、独立董事彭俊彪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徐德勇先生、何元伟先生和陈琦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徐德勇先生、何元伟先生和陈琦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六)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七)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八)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徐德勇先生、何元伟先生和陈琦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公路北侧鹤洲工业区劲拓自动化工业厂区第八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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