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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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0-025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只有投资方向,没有明确投资金额,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2、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的合作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进度、实施内容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计划,后续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的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事项需进一步商谈及履行相应决策审批流程,投资项目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签订的意向书为框架协议,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框架协议由公司与滕州市人民政府、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
    
    09月18日在山东省滕州市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三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三方
    
    甲方:滕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丙方: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为有效推动高端化工产业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
    
    则,经过三方充分、友好协商,就在滕州市研发、生产和销售聚酰胺6切片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1、项目概要
    
    乙、丙方拟在山东省滕州市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研发、
    
    生产和销售聚酰胺6切片等尼龙新材料产品。
    
    2、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协调推进项目的实施,提供优质投资环境。成立项目专班,开展全程帮办服务。
    
    (2)协助乙、丙方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协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3、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协助丙方开展项目合作工作,做好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活动。
    
    (2)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合作项目数据资料。
    
    (3)需要上级部门批准的合同文件,应当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工作。
    
    4、丙方权力义务
    
    (1)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开展项目前期的评估工作。
    
    (2)开展市场调研活动与拟写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工作。
    
    (3)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筹备工作。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三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即为违约,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除本意向书另有约定及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意向书。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一方存在隐瞒真相、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其他过错行为,造成另外两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三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发挥综合业务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合同三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三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约定了合作的内容,但具体合作方式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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