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北能 公告编号:2020-137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年9月1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86.5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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