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北能 公告编号:2020-136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随着公司战略重组的完成,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现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86.54万股,授予价格为7.82元/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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