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二、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固定
收益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阎磊、陈为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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