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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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11日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谈敏芝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
    
    中2名监事通过电话连线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考核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拟新增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拟再次变更“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再次变更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同时变更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宁波长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长阳科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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