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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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9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华兴所(2020)审字GD-346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华兴所(2020)审核字GD—258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意见的议案》
    
    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意见》(华兴所(2020)审字GD-257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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