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0-09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金额为47,012.50万元,其中续保3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控制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序 拟担保企业名称 融资对方 担保额度 担保期 备注
号 限
1 法国巴黎银行(中 2,500万美 1年 流动资金贷款、工程类
浙江精工钢结构 国)有限公司 元 保函等,保证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浙 人 民 币 流动资金贷款等,保证
2 江省分行 30,000 万 1年 担保、资产抵押担保。
元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699,677.1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8,999.85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6个月。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9月17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35,684.56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17,012.5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47,012.50万元,其中续保30,000万元),合计252,697.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01%。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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