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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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6日在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应参加人数为11人,现场出席人数为11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向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遇尾数,则向上取数。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发行底价及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天堂硅谷”)共计1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9,00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嘉兴天堂硅谷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认购人以审核机构最终核准的股份总数全额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后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以及发行人总股本作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嘉兴天堂硅谷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人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6,839.00万元(含66,83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医用卫生材料制造项目、8,000吨水刺非织造材料生产线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医用卫生材料制造项目合计投入21,852.95万元,年产8,000吨水刺非织造材料生产线项目合计投入13,109.6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合计31,876.41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医用卫生材料制造项目             24,823.27             21,852.95
       2   年产8,000吨水刺非织造材料生      14,990.21             13,109.64
           产线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1,876.41             31,876.41
                    合计                     71,689.89             66,839.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十)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十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合规性等情况,编制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机制,公司制订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嘉兴天堂硅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嘉兴天堂硅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嘉兴天堂硅谷为公司控股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49,760,8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4%,嘉兴天堂硅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相关监管政策要求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在取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相关事项;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上市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8.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各个发行对象的发行股份数量、认购比例、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项一切事宜);
    
    9.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项;
    
    11.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
    
    关联董事何向东、郭开铸、Antony、于春山、王林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郭义彬认为就上述议案未能与公司充分沟通;同时认为发行价格过低,建议将发行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魏毅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因此,魏毅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参股投资杭州临安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增资杭州临安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持有其4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郭开铸认为:上市公司拟参股投资杭州临安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但本次董事会预案《关于参股投资杭州临安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未结合上市公司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等充分说明本次参股投资的必要性和提供必须的投资收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未提供本次参股投资的估值合理性、投资回报等说明,甚至未提供上市公司就本次参股投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财务、法务和业务尽调的结果资料。仅仅看到一个粗略的《框架协议》。据了解,拟参股公司注册资金仅834万元人民币,至2020年7月,净利润仅259万余元。对这样的公司,上市公司竟然要投资4000万元,仅占该司40%股份,完全不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内控规范要求,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及广大股民极不负责。因此,郭开铸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办公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郭开铸认为购买办公楼的计划极不符合欣龙控股的经营需要:
    
    (一)欣龙控股目前在海口市内帝豪大厦有67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完全能够满足公司海口员工使用之需。虽然该办公场地稍旧,但花少量资金重新装修后完全可以适用于集团海口总部办公之用。但目前管理层毫无节俭精神,为摆谱装门面坚持花费大量资金5000多万元人民币(尚未包括装修资金和办公设置费千万余元)购买完全没必要设计粗糙的新毛坯办公楼,短期内也无法使用。公司管理层把本应用于聘用人才,增加科研投入,扩大无纺产能的资金用于无效投资,失去了把欣龙主业做大做强的基本意识。
    
    (二)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写字楼租赁需求疲软,购置写字楼后不可能提升欣龙控股盈利能力。2020年一季度我国三大需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工业及服务业增加值亦同比下降,多数行业受到疫情冲击,重点城市写字楼租赁需求尚且疲软,空置率大幅增加,综合因素致使一季度写字楼租金仍处下行通道,环比继续下跌。此时盲目购置毛坯写字楼将耗费大额资金,投资回报极低,投资收回将可能长达20余年,是很不应该的无效益投资。
    
    (三)花费大笔资金购置房地产对欣龙控股发展及盈利能力的提升无任何意义,甚至可能对欣龙控股现金流或资产负债率产生负面影响,极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是对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基于上述,郭开铸反对上述议案。
    
    郭义彬认为公司目前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更好,因此,郭义彬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潘英认为拟购买对办公场所面积过大,投资成本较大且未来使用费用会很高,建议选购面积1200平方米到1500平方米的户型。因此,潘英就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2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更好发挥董事会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对目前自2016年6月起开始执行的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为:
    
               职务                  原津贴标准               拟调整标准
              董事长                  6000/月                  9000/月
            联席董事长                   --                     9000/月
             副董事长                 5000/月                  8000/月
             独立董事                 5500/月                  8000/月
               董事                   3500/月                  6000/月
    
    
    上述董事津贴(薪酬)标准自2020年2月7日开始执行。对于2020年2月7日至今,已经发放但是不足上述标准的部分予以补发。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李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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