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截至本独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
3、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了公司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充实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对于公司增强竞争力和长期战略发展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经长 俞大海 徐永前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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