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为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化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
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
回避。
2、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非公开发行综合考虑了公司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充实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对于公司增强竞争力和长期战略发展是必要的。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页无正文,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经长 俞大海 徐永前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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