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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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拟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将审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该等议案涉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因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毅可 岑赫 刘杰
    
    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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