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起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起步股份”)控股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起步”)的通知,香港起步与广州辛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选投资”)于2020年9月15日签署了《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一”),香港起步同意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23,598,0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000%)以9.1620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辛选投资,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216,205,178.35元;同时香港起步与张晓双于2020年9月15日签署了《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二”),香港起步同意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23,598,0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000%)以9.1620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张晓双,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216,205,178.35元。
? 本次协议转让前,香港起步持有公司241,6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988%;协议转让后,香港起步持有公司194,441,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988%。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 若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各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起步的通知,香港起步与辛选投资于同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拟将香港起步持有公司 23,598,0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辛选投资;同时香港起步与张晓双于同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二》,香港起步同意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23,598,0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000%)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张晓双。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股) (%)
香港起步国际集团 241,638,000 51.1988 194,441,934 41.1988
有限公司
广州辛选投资有限 0 0 23,598,033 5.0000
公司
张晓双 0 0 23,598,033 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卖方)情况公司名称 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香港特别行政区
董事 章利民
注册资本 10,000港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 135958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
经营期限 2009年8月6日-2021年8月5日,到期后会继续延期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 SuperiorWisdomHoldingsLimited持股96.25%;
股情况 BillionWisdomHoldings Limited持股3.25%.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新浦岗五芳街12号利景工业大厦9楼20室
(二)受让方(买方)情况
1、广州辛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广州辛选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道鹤联街226号302A、302B
法定代表人 辛有志
注册资本 壹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101MA5D7P5E0D
代码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投资
咨询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
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厨房用具及日
用杂品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化妆品批
发;化妆品零售;婴儿用品批发;婴儿用品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
经营范围 食品添加剂批发;食品添加剂零售;钟表批发;钟表零售;信息电子
技术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预包
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酒类批发;酒类零售;保健食品批发
(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乳制品批发;乳制品
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
成立日期 2020年4月23日
经营期限 2020年4月23日 至 长期
主要股东名称 辛有志持股95%,计梦瑶持股5%
及持股情况
通讯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道鹤联街226号302A、302B
2、张晓双姓名 张晓双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1322199102******
住所/通讯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博地中心C座50楼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一
签订时间:2020年9月15日;
生效时间:签署日生效,即2020年9月15日
签署双方:甲方(转让方):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州辛选投资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起步股份【23,598,03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起步股份总股本的【5.00】%)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份。经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标的股份包括了与该等股份相关的股份所有权、股东投票权、利润分配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之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股东应承担的一切义务。
2、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9.1620】元/股,合计人民币【216,205,178.35】万元(大写:【贰亿壹仟陆佰贰拾万伍仟壹佰柒拾捌元叁角伍分】)。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审计、申请、过户登记、工商登记、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
3、税费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4、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作为本次交易的履约保证金,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5、支付期限
经双方协商,本协议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转让对价不晚于十一月二十日支付。
6、支付方式
乙方以转账汇款形式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
7、合规确认
甲乙双方应积极互相配合,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转让合规性确认的书面申请。
8、过户登记
甲乙双方应积极互相配合,在取得上述上交所合规确认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自甲方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自标的股份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即“过户完成日”,包含当日)起,乙方即作为起步股份的股东,就标的股份享有相应的权利、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责任。
9、履约保证金的后续处置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履约保证金可直接用于抵扣股份转让价款,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按期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未顺利进行,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如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或不配合甲方实施本协议,或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自身或配合其他方进行相关的公告或备案,甲方无需向乙方退还保证金。
(二)股份转让协议二
签订时间:2020年9月15日;
生效时间:签署日生效,即2020年9月15日
签署双方:甲方(转让方):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张晓双
1、转让标的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起步股份【23,598,03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起步股份总股本的【5.00】%)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份。经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标的股份包括了与该等股份相关的股份所有权、股东投票权、利润分配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之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股东应承担的一切义务。
2、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9.1620】元/股,合计人民币【216,205,178.35】元(大写:【贰亿壹仟陆佰贰拾万伍仟壹佰柒拾捌元叁角伍分】)。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审计、申请、过户登记、工商登记、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
3、税费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4、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作为本次交易的履约保证金,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5、支付期限
经双方协商,本协议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转让对价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意见后6个月内支付。
6、支付方式
乙方以转账汇款形式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
7、合规确认
甲乙双方应积极互相配合,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转让合规性确认的书面申请。
8、过户登记
甲乙双方应积极互相配合,在取得上述上交所合规确认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自甲方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自标的股份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即“过户完成日”,包含当日)起,乙方即作为起步股份的股东,就标的股份享有相应的权利、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责任。
9、履约保证金的后续处置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履约保证金可直接用于抵扣股份转让价款,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按期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未顺利进行,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如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或不配合甲方实施本协议,或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自身或配合其他方进行相关的公告或备案,甲方无需向乙方退还保证金。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